索引号: | 11411400MB1433107R-041-00000039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3-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乡振函〔2023〕2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蔡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商丘市乡村振兴局结合部门职能,认真开展了乡村振兴系统基层干部培训工作,自2018年以来,我市采取分级分批的形式已经连续开展了4轮乡村振兴一线干部的轮训工作,每年参与培训的一线干部稳定在1.8万人左右,为全市乡村振兴干部人才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市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市级培训班参加人员一般为各县(市、区)委副书记、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负责人;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市直各有关行业部门分管领导等。各县(市、区)委副县(市、区)长;一体化示范区分管负责人;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乡、镇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等;县(市、区)乡村振兴系统副职、市直各有关行业部门业务科长。县级培训班参加人员一般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主管副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队员,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村集体经济负责人,致富带头人等等。培训班采取观看领导讲话、专题辅导、分组讨论、经验介绍、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通过多年来的持续培训,广大基层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巩固脱贫成果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确定目标、明确重点、统筹安排,实施好我市干部培训计划,切实做好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下的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工作,坚持成功的经验做法,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同时,强化对县级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细化有关培训管理规定,加快构建市、县两级分工负责的新型干部培训工作体系,为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建设贡献部门力量。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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