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MB1433107R-041-00000040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3-08-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收悉,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培养力度
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坚持分级分类精准培训,着力提升乡村振兴一线干部群众的能力水平。一是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力度。我局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公岗安置、社保缴纳等工作。发挥各乡镇、村、组基层人员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技能”四送活动,将用工岗位信息送到脱贫劳动力手中,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进入产业集聚区务工。积极为企业用工、重点人员返岗提供对应性服务,为脱贫人员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全市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已务工就业22.91万人,已完成目标的104%。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持续稳定,达到22.65万人,省定目标任务完成率100.01%。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根据农村劳动力特点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将课程设置、授课方式、培训重点进行优化调整,挑选优质培训机构,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为农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进行授课。针对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组织优质培训学校开展“送培训下乡”,增强职业技能提升的培训效果,让农村劳动力节约时间、减少开支、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实实在在的技能培训。推行校企合作模式,根据企业“需求订单”组织培训,化解企业“招工难”和部分农民工“就业难”的“两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36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2%。三是有序推进干部培训。根据上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求,我局制定2023年度干部计划,针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乡镇党政正职及分管副职、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一线干部等分级分批开展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截至五月底,全市已经开展干部培训7个班次,共培训乡村振兴一线干部1790人次。
二、关于建立长效的防贫和返贫监测体系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通过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拓宽监测渠道。参照2023年全省7500元防返贫监测标准,同时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在做好集中排查的同时,把常态化动态监测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利用好基层干部排查、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三个主要渠道,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目前,全市监测户共有2.61万户、6.84万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共计1.22万户、3.03万人,风险消除人数占比44.3%。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我局今年4月份印发了《关于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的通知》,按照“不少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原则,对所有农户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对所有监测对象发放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推行防返贫监测对象申报“一码通”,推进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走深走实。三是开展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在5月份开展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全市共计筛查农户200.92万户、737.85万人,重点排查4.40万户、12.25万人,新认定纳入监测对象1983户、5284人(已录入系统)。四是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有的放矢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对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通过技能培训、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等措施,提升能力增加收入;对弱劳力半劳力,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五是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对衔接资金使用探索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激励机制,鼓励实行发展类的补贴,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持续提高群众收入认可度。
三、关于加大农村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下发了《商丘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丘市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从政策上要求各县(市、区)保持财政投入资金稳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中央和省级到县衔接资金支持原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脱贫县可结合县域内非贫困村实际情况,参考基础设施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任务等因素,分区域或分批次梯度统筹解决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产业发展薄弱等问题,逐步加大对原非贫困村的投入,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给予支持。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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