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MB1433107R-sqsfpkfbgs-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权责清单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乡村振兴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领域信访问题的办理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乡村振兴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商丘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规划项目资金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乡村振兴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管理;负责指导县级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市乡村振兴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参与开展区域性乡村振兴开发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行业社会扶贫科。负责全市行业、社会乡村振兴工作;协调推动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市级领导联系脱贫县服务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帮扶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乡村振兴社会团体工作。
(四)扶贫开发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乡村振兴开发产业相关政策,指导全市产业帮扶工作,负责重大产业帮扶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帮扶和帮扶小额信贷工作。
(五)督查巡查考核科。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督查巡查工作;负责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评估及国家后评估考核;
(六)宣教法规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脱贫群众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乡村振兴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乡村振兴宣传、门户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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